发布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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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人包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生产、委托加工和
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
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可能对消费者来说
消费税是一个不太会接触到的一个小税种
2020年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
征税环节
从生产进口环节转变为消费环节
这很可能意味着一些产品要涨价
中立财《财税小知识》
第93期
消费税有关问题
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
纳税人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申报后将以上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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